生命科学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024年05月22日 10:36  点击:[]

曲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重视师范生的实践教学工作,将实践教学纳入本科教学计划中分步分层进行,实行学校统一部署监督下的学院具体负责制。

一、学院职能

1.学院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分步实施实践教学;

2.学院组成实践教学督导组,确保实践教学的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3.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0位实习生。

4.学院教学秘书和督导组指导教师,将督促学生按照实习要求,实习结束将书面材料提交存档;

5.学院应对实习学校的教研及培训要求给予必要支持。

二、实习学校职能

1.实习学校应承担曲阜师范大学师范生实践教学的任务,同时指派具有胜任力的教师指导实践教学工作;

2.实习学校应对师范生的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研究进行系统安排及落实,同时不提前或延迟实习时间;

3.师范生教育实习期间,实习学校应进行必要的考勤和安全管理,同时履行对实习生的评价职责。

4.实习学校可对曲阜师范大学提出智力援助的要求,同时,也以自身的优势服务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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