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载体,是传授知识和培养人才的媒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关键工具。教材的选用提高人才质量是至关重要的,为规范教材使用、加强教材建设,依据学校《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条例。
一、教材编写
教师如拟编写教材,应符合学校教材编写者的要求及条件,并且有编写人员经学院党委审核后方可具备教材编写资格。编写教材时要正式提升申请,并经学校教材编写审核程序批准后,方可编写教材。
教材编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编写教材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突出教材的思想性,严把教材质量关,保证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2.教材应体现时代特点和现代意识,关注人类,关注自然,理解和尊重多样文化,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教材要注重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感情。
4.教材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密切联系学生的经验世界和想象世界,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
5.教材选文要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难易适度,适合学生学习。
6.教材内容的安排应避免繁琐化,简化头绪,突出重点,加强整合,注重情感态度、知识能力之间的联系,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7.教材的体例和呈现方式应灵活多样,融入现代信息技术。
二、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召开教研室会议商讨确定,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正式使用。
1.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确保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同时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2.优先选用列为国家级重点教材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
3.如选用国外优秀的原版教材,需提前一学期将选用教材申请表及样书,按照学校使用外文原版教材的审核程序,经审查通过后并纳入学校教材选用目录后方可用于教学。
三、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