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大型仪器使用管理办法及登记制度(修订)

2024年05月08日 18:04  点击:[]

一、本办法实施之目的在于保证大型仪器的正常使用,减少仪器故障的发生,提升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

二、实验室所有的大型仪器设备设专人管理,其职责包括仪器的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等。

三、大型仪器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操作人员上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学习和培训,通过认证后才能上机操作。

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前需要进行预约登记,部分大型仪器需要在网上进行预约,不进行预约的影响实验进度后果自负。原则上所有实验应该在预约时间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应提前与管理人员协商实验进度。

五、大型仪器设备严格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实验人员需如实登记教研室、实验内容、样品个数、使用时间、仪器状况等信息,并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如实上报仪器管理人员,以便准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如使用中不进行登记的,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造成设备故障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对瞒报使用故障的,要严肃处理。

六、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的,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故障发生后应由设备管理人员向上级汇报,进行登记备案后再进行故障维修等后续程序。

七、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带入大型仪器操作室,否则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

八、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检查。避免仪器在工作状态发生断气、断电、断水情况。仪器长时间不用时,每月1至2次开机通电,既防潮又能使仪器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防止仪器长时间不使用性能指标发生变化。

九、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使用,确有需要外借使用的,应由需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学校同意签订使用协议后方可外借。

十、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开放共享平台进行有偿服务的,使用前需进行预约,杜绝私自使用。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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