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订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成立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志广、王仁君,成员包括燕艳、赵超、刘文静。
三、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本次研究生推荐对象为我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基础,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前6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取得相应学分。前6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含)。普通推免计划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20%(含)。
四、推荐名额及就业去向
我院“普通计划”推荐名额为32个,“普通计划可推荐” 推荐名额为35个,“卓越中师计划” 推荐名额为2个,“卓越中师计划”推免生定向推荐到我院学科教学(生物)方向。
五、成绩计算
推免工作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的基础性指标,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占比90%)、发展性综合评价(占比10%)两部分构成。
(一)平均学分绩点
在体育类通识必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
(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计算方法按《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执行。
(二)发展性综合评价
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基础上,我院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开展发展性综合评价考核(满分100分),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中,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见https://yjs.qfnu.edu.cn/info/1044/4857.htm,附件)并获得规定位次的个人奖励,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按满分计。
详细标准如下:
(1)服务社会:20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20 分;
2.到国际组织实习,20 分;
3.参加志愿服务:10 分;其中国家级10分, 省级7分,校(市)级5分,院系级(含各社会团体)3分。
(2)科研成果:30分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类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修订)(曲师大校字〔2025〕40号)认定科研成果,其中:
1.E类及以上论文类成果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30分,如有并列一作,则平均分配;
2.F类论文类成果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20 分,如有并列一作,则平均分配;
3.其他期刊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10 分,如有并列一作,则平均分配;
4.专利第一完成人(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已成功获批),30 分。
(3)大创立项:20 分
1.国家级大创立项,项目负责人20分,团队成员4分;
2.省级大创立项,项目负责人15分,团队成员3分;
3.校级大创立项,项目负责人10分,团队成员2分;
(4)与学业相关的竞赛获奖:30 分
1.国级一等奖(前三位)30 分,二等奖(前两位)25,三等奖(首位)20 分;
2.省级一等奖(前两位)20 分,二等奖(首位)15 分,三等奖(首位)10 分;
3.校级一等奖(首位)10 分,二等奖(首位)6 分,三等奖(首位)3 分。
说明:学生在以上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按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计;以上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在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发展性综合评价基础上,计算出学生的最终综合成绩(百分制)和排名并公示3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分绩点*20*0.9+发展性综合评价*0.1。
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七、日程安排
1.9月3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本年度学校推免通知文件,并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2.9月5日,学院公布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3.9月8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月10日,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八、其他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537-7038708,0537-7031716。
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燕艳,联系电话:0537-7038708。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