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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5年06月01日 00:00  点击:[]

关于2015届全日制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

为做好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请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字[200888号)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本届毕业生学位审核采用综合教务系统审核方式,由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建立审核指标进行初审。各分委员会要认真、严肃组织学位资格审核事宜,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2.各学位委员会分会对综合教务系统审核的结果进行审查,形成《XXX学院关于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初审决议》(见附件)和《XXX学院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名单》(由综合教务系统生成)。

3.各分会对符合《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的毕业生,要组织全体委员严格审核相关毕业生提交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性,对于学术价值较低的论文、专利等应予以剔除。学校将利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重复度高于等于30%的论文将不予认可。

4.毕业生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要求所提交的材料,有效时间为入学后至毕业在校期间,不在有效期间的材料不能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发表学术论文者需提交与已发表稿件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一份;所有毕业生提交的材料,须随学院初审决议一起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各项材料,请于612日前,曲阜校区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电话4456248;日照校区交至日照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电话3981076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qsdjwc@163.com(不接受学生个人邮箱邮件)。

5.教务处对各学院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汇总,620日前将复核情况反馈各院,形成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校学位委员会学位评定会议数据。

6.学校学位委员会学位评定会暂定于学生离校前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位审核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本次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其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统一由本年度12月份召开的下半年学位评定会审议。

8.教务处根据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决议,汇成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数据信息,上报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学位网可查询和认证相关毕业生学位信息。

曲阜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5530

附件下载:
2015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XXX学院2015届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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